近日,鲁先生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反映,1月23日,他和女友在南宁良庆区一楼盘看中了一套118平方米的房子。鲁先生说,负责接待他们的置业顾问罗某当时声称是2023年交房,他就当场交了2万元定金。随后开发商给他们开具了一张收据。
次日,鲁先生和女友再次来到楼盘,准备交首付款时,罗某却告诉他们,购房合同上要写:2024年3月交房。
之前明明说是2023年交房,怎么变成2024年交房了?鲁先生和女友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不想再购买该房子了,要求退还2万元定金。不过,他们多次跟开发商沟通,但对方一直没有处理退款事宜。
▲开发商出具的收据。受访者供图
2月16日下午,记者跟置业顾问罗某取得了联系。罗某称,她并没有承诺过2023年交房,合同上写的就是2024年3月交房。至于鲁先生要求退还定金的事,她无法答复,具体要问公司法务部。
当天晚些时候,开发商方面的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关于鲁先生退定金一事,他们还在处理中,之前鲁先生要求马上退钱,但由于公司退定金需要走流程,因此不能保证马上退款,所以一直无法处理。16日当天他们跟鲁先生再次沟通后,对方已答应按照该公司退款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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