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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千余名民警辅警“撑腰”!广西处置侵犯辱警袭警案(事)件768件

阅读数:12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邱晨(见习) 记者:王斯
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公安民警的执法尊严。

民警出警时,当事人抗拒执法,辱骂、踢打甚至划伤民警等辱警袭警行为,损害了法律的尊严。1月21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3年来,全区共核查处置侵犯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案(事)件768件,为1381名警辅人员进行了维权,处理侵权人员1111人,有力维护了民警的正当执法权。

▲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自治区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文龙介绍,在处置的这些辱警袭警案(事)件中,暴力袭击335件,被车辆冲撞、撕咬、推搡等252件,恶意诬告、侮辱、恐吓及其他等258件。处理的1000多名侵权人员中,45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治安处罚455人,党政纪处分、赔礼道歉等199人。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公安民警的执法尊严。

与此同时,广西公安机关还通过安抚慰问、澄清正名、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为受到侵害的民警维权。2019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为受侵害民警发放维权抚慰金300余万元,公开为347名受诬告民警澄清正名、恢复名誉。全区共有95名律师进驻公安民警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2019年以来,为112名警权受侵害民辅警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区、市、县三级均建立起救治因公受伤民警的“绿色通道”,与200余家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自治区公安厅和部分市、县公安机关还建立了民警遭侵权后的心理辅导机制,截至目前已为8000余名警务工作人员调适了心理状态。

典型案例

案例一:女子踢打民警,一审获刑十个月

2021年3月14日晚7时许,叶某某因与前男友赖某某产生感情纠纷,将赖某某车辆堵在贺州市平桂区一国道路口附近,并驾车撞击对方车辆。民警出警后,叶某某抗拒民警执法,对民警踢打、拉扯,造成民警受伤。

▲叶某某抗拒民警执法,获刑十个月。自治区公安厅供图

同年4月1日,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叶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该案是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广西以袭警罪判决的首例案件。

案例二:用水管石块攻击民警,3人分别获刑罚

2021年7月7日,黄某某、李某某、陈某某等人因工程款纠纷,将工程方的车辆扣押,工程方人员报警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民警到现场处置。经民警劝说后,对方坚持扣押工程方的车辆。

▲黄某某等3人攻击执法民警,最终获刑。自治区公安厅供图

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指挥被扣押的车辆倒车离开现场,并警告黄某某等人退让。但黄某某等人无视民警的警告,推搡、挑衅民警。李某某持水管攻击民警,致一名民警颌部受伤。陈某某等人则冲向民警并捡拾地上的石块砸向民警。民警朝天鸣枪后事态才得以平息。经鉴定,民警所受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同年12月16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黄某某、李某某、陈某某犯袭警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案例三:男子挑衅辱骂民警,犯妨害公务罪获刑十个月

2021年1月29日11时许,昭平县黄姚镇的黄某某与妻子因琐事发生争吵、推打。民警到达现场后,多次劝说,黄某某仍不停辱骂民警,并摔砸宿舍物品,多次挑衅、推搡处警人员,并扬言要民警脱掉警服与其对打,后被前往增援的民警控制并带离现场。

▲男子打砸物品辱骂民警,获刑十个月。自治区公安厅供图

同年10月19日,贺州市昭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黄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四:咬伤划伤民警,2人分别获刑

2021年6月2日下午5时许,宾阳县黎塘派出所民警等人,到黎塘镇某村刘某家进行涉缅人员古某的劝返工作。其间,刘某持菜刀声称要自杀以此威胁民警。民警对其进行控制过程中,其用刀划伤民警朱某,并咬伤另一名民警。同时,刘某的儿媳巫某也对公安人员进行拉扯、踢打。

▲刘某手持菜刀威胁民警。自治区公安厅供图

同年6月3日刘某、巫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1月30日,刘某、巫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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