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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法援丨夫妻买房改房登记在岳父名下,离婚后男方能分割房产吗?

阅读数:39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梁冰欣 记者:农诗祺整理
看看律师怎么说>>>

李女士问:我和老公结婚10年,5年前我们一起出钱购买了我父亲单位的一套房改房,登记在我父亲名下。如果我们离婚,他能分割这套房产吗?

韦亮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根据该司法解释规定,对方无权要求分割该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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