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先生问:上个月,好友杜某送给我一辆电动车,说刚买一年,保证没问题。结果我开车途中刹车失灵撞倒孟某,用去医药费2万多元,交警认定我负全责。请问,我可以向杜某追偿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杜某保证电动车无瑕疵,造成你向孟某赔偿损失,因此,你可以请求杜某承担赔偿损失。
12月17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黄炳玖律师 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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