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贺州市区出现多起碰瓷事件,一女子走路时突然用身体拦截车辆,然后向司机要钱,若不给,她就趴车头、头撞玻璃、手掰雨刮器威胁。12月14日,贺州警方将女子江某霞抓获。
用身体碰瓷讹钱,公安“老熟人”再作案
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河南派出所民警介绍,近期,警方连续接到市民报警称,他们开车时,一名女子突然拦截车辆要钱。民警发现,多起案件的嫌疑人均为同一女子,原来是“老熟人”又重操旧业。
“2017年,她就被警方刑拘过。”民警介绍,这名“老熟人”就是前科累累的“碰瓷专业户”江某霞,绰号从“碰瓷女”到“碰瓷专业户”,再到“广西第一碰瓷女强人”,她不是在服刑,就是在去碰瓷的路上。
● 2011年,江某霞因碰瓷敲诈曾两次被贺州市公安局莲塘派出所口头警告;
● 2012年,因碰瓷敲诈被判刑1年9个月,并被投送贺州女子监狱;
● 2017年,她因碰瓷敲诈再被河南派出所刑事拘留,最后获刑1年;
● 今年7月,她在梧州又碰瓷被当地交警抓获,并被移交到派出所处理。
吐槽“行情”不好,有次仅讹到3元钱
12月14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江某霞抓获时,她正从市区前往信都镇,准备换个地方再作案。
经审讯,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江某霞在桂林、梧州、贺州等地实施碰瓷讹诈。作案时,她选择外地车牌、行驶缓慢或在等红绿灯的车,先用身体碰撞车辆拦截,然后向司机要钱,否则就撞玻璃、掰雨刮器等。
▲江某霞在作案中。警方供图
审讯中,江某霞吐槽现在碰瓷行情不好,20多年来,由最开始每次敲诈几十元到上百元,到现在广大市民防范意识提高,只能“佛系”要钱,有时只敲诈了几元也“知足”离开,一天碰瓷多次才得一百多元。
▲江某霞接受审讯。
据江某霞交代,这个月初,她在贺州市八步区恒和苑门口拦截一辆四川车牌的黑色小车,只敲诈到3元。“很多被她碰瓷的车主要报警,她就跑了。”民警说。
经查,江某霞今年42岁,贺州人,无业,育有3个小孩。上世纪90年代起,她离开家,长期流窜广西、广东、湖南多地碰瓷,被她讹过的人遍布20多个城市,讹到的钱基本用于生活。
目前,江某霞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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