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南国法援丨丈夫不给子女生活费,是否要离婚才能追索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莫妮娜
看看律师怎么说?

封女士问:我结婚几年,生了两个孩子,孩子的全部支出都由我一个人负担,丈夫从不给钱,是不是要离婚才能起诉他索要抚养费?

吴艺霞律师解答:解除婚姻关系并不是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母亲代子女起诉父亲追索)。如父母常年分居的,子女提起抚养费诉请时,还可提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

12月14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以及行政复

议、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5177820628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