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7.5%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这一增长率主要起指导和参考意义,不具强制性。
▲2021年南宁市举行的一场招聘会上,求职者查看企业薪酬情况。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刘冬莲摄
本次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职工工资水平可在基准线以上相应增长,但要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本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其工资增长将被按有关规定从严控制。
例如,某企业2020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月。去年,其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7.5%的基准线进行增长。经过集体协商,该企业确定202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在2020年的基础上按5%幅度增长,为6300元/月。
据悉,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促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
2021年度广西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是在深入科学分析广西2020年度社会经济状况和2021年上半年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经征求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并广泛征求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后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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