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北海市冠头岭突发山火,当地100多名消防员奋战6小时才将大火扑灭,引发外界关注。2021年8月,被告人刘某因犯放火罪获刑3年6个月。刘某不服上诉,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查看事件始末)
30岁的刘某为北海人。2021年7月初,刘某被北海市森林公安局抓获归案。归案后,刘某称“由于长期闷闷不乐,想找点刺激的事做”,于是决定放火烧山。
经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审查查明,2020年6月29日,被告人刘某为寻求刺激,在北海市冠头岭某超市购买了3个打火机,随后在冠头岭海景大道冠岭山庄往北海市防护林场路段选了三个地方放火,总过火面积达6.4459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4.4151公顷,无林地面积2.0247公顷)。
▲11月29日,消防员在事发时扑灭大火。消防部门供图
事后据统计,因大火受灾的林木有马尾松、台湾相思、木麻黄和阔叶林等树种,受灾林木总蓄积量81.827立方米,总出材量53.803立方米。通过北海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烧毁的木材共价值为15735.72元。
此外,大火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一条30公斤的大蟒蛇在山火中丧生,曾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后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残留期,在此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他虽然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但不完全丧失对自己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依然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2021年1月,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以涉嫌放火罪向海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底,海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近日,经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刘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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