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以为酒后驾驶电动车不属于违法行为,小心领到罚单!11月26日晚,南宁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涉酒、摩托车飙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行动中,南宁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醉驾共37起,其他违法行为516起。
▲民警正在检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涉酒情况。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卢荻摄
当晚,南宁交警部门出动813名警力,分别在民族大道滨湖路口、建政东葛村路口等重点路口路段开展整治行动。
▲经民警检测,发现有些电动车驾驶员已属于醉驾。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卢荻摄
“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据南宁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朱兵介绍,对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不少市民存在一种错误的认知,认为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因此心存侥幸,其实酒后驾驶电动车一样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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