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筹措下达中央稻谷补贴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等财政支持,为我区粮食安全战略实施保驾护航。
据统计,我区稻谷种植面积在2600万亩以上。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稻谷生产能力,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及时下达中央稻谷补贴资金等相关资金14.01亿元,支持我区稻谷生产、粮食收购和粮食产业发展。
其中,安排2.96亿元用于支持粮食收购,通过实行差异化补贴标准,进一步形成“优粮优价”导向,促进种植结构优化;安排7.01亿元用于支持稻谷生产,调动稻谷生产者的种植积极性;安排4.04亿元支持粮油产业发展,奖励产粮油大县,支持改善我区农业生产条件。
此外,为弥补今年农资上涨给农民带来的压力,自治区财政厅筹措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44亿元,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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